长沙市市场监管局、市教育局、市公安局、市卫健委、市住建局、市消防支队、市城管局等7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规范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针对校外托管服务存在的安全隐患、管理不规范等问题,推出了一系列监管措施,旨在为广大中小学生营造安全、健康的校外托管环境。
一、明确托管服务范围与标准
《意见》首次明确了校外托管服务的定义:指由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开办并受中小学生监护人委托,在非在校时间为其提供看护、餐饮等服务的经营活动。并强调托管机构不得开展学科类培训,不得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,不得超范围经营。对托管机构的场所条件、人员资质、食品安全、卫生防疫、消防安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标准,例如:托管场所不得设置在违法建筑、危房、地下室或半地下室;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安保人员;提供餐饮服务的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;工作人员须无犯罪记录并持有健康证明等。
二、建立部门联动监管机制
《意见》要求建立“政府主导、部门联动、属地管理”的监管机制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托管机构的登记和食品安全监管;教育部门负责指导学校做好学生课后服务与托管服务的衔接,并加强对托管机构的业务指导;公安部门负责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指导;卫健部门负责卫生防疫和饮用水卫生监督;住建部门负责房屋质量安全监管;消防部门负责消防安全检查;城管部门负责违法建设的查处。各部门将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,对存在安全隐患、违规经营的托管机构依法予以查处,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。
三、强化开办者主体责任
《意见》强调托管机构开办者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,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,落实安全防范措施。要求托管机构安装视频监控系统,并保存监控记录不少于30天;不得违规托收超范围服务费用;要与学生监护人签订托管服务协议,明确双方权利义务。鼓励托管机构购买公众责任险,提高风险抵御能力。
四、推进课后服务与托管服务有效衔接
为减轻家长负担,《意见》提出,鼓励学校充分利用现有资源, 开展课后延时服务,并积极引导校外托管机构规范发展,作为学校课后服务的补充。加强对家长的政策宣传,引导家长选择合规的托管机构,共同维护良好教育生态。
五、设置过渡期与分类治理
针对现有存量托管机构,《意见》设置了6个月的过渡期,要求其在过渡期内按照标准进行整改。对整改后符合要求的,予以依法登记;对整改不到位的,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,直至关停取缔。此次新规的出台,标志着长沙市校外托管服务管理进入规范化、法治化轨道,将有效保障中小学生安全健康成长,让家长安心、社会放心。
如若转载,请注明出处:http://www.xueertongvip.com/product/28.html
更新时间:2026-11-03 11:47:56